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對醫師的學歷條件、職業準入、培訓考核、職業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將全方位提高醫師隊伍能力素質,體現了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要求。
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民小康。廣大醫師是人民健康的“守門人”。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需求持續快速增長,對醫療服務質量和技術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推動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給醫師更安全的執業環境。醫療行業難免存在糾紛和事故,一些醫療糾紛演變成惡劣傷人事件,給醫師帶來一些困擾和身心傷害。面對醫療糾紛,不能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與“醫鬧”私了,應回歸法治軌道,依法處理。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無論醫療機構還是公眾,應當尊重、關心、愛護醫師,為醫護人員提供安全的執業環境,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
為醫師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有時治愈,常常幫助,總是安慰”。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態度是衡量醫師素養的兩條標準,高質量醫療服務要以人民為中心。對醫師合法權益作出制度保障的同時,也要對醫師依法執業作出規定。針對患者求醫時遭遇不合理的重復檢查,落實醫師法,不得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如果違反診療規范,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造成不良后果,情節嚴重的,責令醫師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這既是保護患者合法權益、防范“過度醫療”,又是規范醫師執業行為、為醫師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治病救人是醫師天職,但在公共場所施以援手常與風險相伴。落實醫師法,保障醫師在公共場所因自愿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讓醫師安心放心診療,服務群眾。
讓基層醫師留得下、有發展。醫師是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主力軍、推動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打造一支精銳的醫師隊伍,既要鍛長板也要補短板。當前,“高精尖”醫師人才集中在大城市、大醫院,基層醫師人才流失嚴重。從人才培養、政策支持、職稱評定等方面入手,將資源向基層傾斜,著力加強基層醫師隊伍建設,才能實現“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落實醫師法,要在每年醫學專業招生計劃和教育培訓計劃中,核定一定比例用于定向培養、委托培訓,加強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醫師隊伍建設。按規定給予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醫師享受津貼和補貼政策,并在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享受優惠待遇。
醫師法落地施行,不僅為推動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更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供支撐。貫徹以人為本發展理念,把保障醫師權益和人民健康擺在突出位置,將有效調動廣大醫師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滿足人民群眾高質量醫療服務需求。
關鍵詞: 提高醫師隊伍能力素質 時代要求 全民健康 全民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