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做大手術前,您會給自己買一份“意外險”嗎?8月1日,南京地區醫療機構試點推行醫療意外保險工作新聞發布會在南京鼓樓醫院召開,標志著南京在建立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上又一重要舉措落地。據悉,本次南京地區醫療機構試點推行醫療意外保險工作首批涉及南京鼓樓醫院、南京市第一醫院、南京市兒童醫院和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等4家醫院,接下來將逐步在全市二、三級醫療機構推行。
“診療過程中哪怕只有萬分之一的風險,對患者都是100%的傷害。”南京市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許民生會上表示。在臨床上,有的患者在接受診療過程中發生醫療意外或嚴重并發癥等不良后果,而醫院和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符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并不存在任何過錯和責任。此時,患者及其家人一方面處于面臨意外甚至失去親人的悲痛;另一方面還要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遇到此種情況,有些患者及其家屬不能正確面對,容易產生醫患糾紛,醫院和醫務人員也因此承擔了更多醫療之外的壓力。
記者獲悉,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二條明確提出:“國家建立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醫療機構應當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或者建立、參加醫療風險基金。鼓勵患者參加醫療意外保險”。
此次新聞發布會上,市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處長魏強就南京地區醫療機構試點推行醫療意外保險工作方案進行了解讀,其表示選擇推行醫療意外保險工作是為了讓患者正確認知和理性看待醫療風險,通過加大醫療風險社會面宣傳,進一步建立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效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鼓樓醫院引進醫療意外保險,是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規定和要求,同時結合臨床實際需求來開展的,鼓勵患者自愿參保。”南京鼓樓醫院醫務處副處長錢雷介紹,醫院醫療意外保險首先在心胸外科、神經外科和普外科進行試點,醫護人員在術前向患者及家屬告知,風險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再進行二次宣教,由于手術風險較高,可以到窗口了解相關保險內容,由患者家屬自愿選擇是否購買醫療意外保險。在患者選擇保險承擔情況下,“足不出院”就能得到一份保障。試運行3個月來成效比較明顯,目前正逐步向全院其他科室推廣。他表示此項工作的開展,減輕了醫生在進行高風險醫療工作時的壓力,病人和家屬對醫療風險和意外能有正確的認知,病人的意外風險也有合理途徑去分擔,最終醫患雙方能夠齊心協力戰勝疾病。
鼓樓醫院神經外科梁維邦主任說:“診療過程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即使我是給自己的親人做手術,我也會建議他去買一份醫療意外保險,因為萬一出現一些不可預料的并發癥,作為醫生的我也無能為力,但是有了這個保險機制后他可以通過保險得到補償。”(記者 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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