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
《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隨后,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 據悉,截至2021年底,全省有效發明專利15.08萬件,有效注冊商標205.7萬件,地理標志商標850件,各項指標均居全國前列,知識產權綜合發展指數穩居全國第一梯隊?!稐l例》是我省在新發展階段出臺的第一部綜合性的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是我省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
《條例》確定統分結合的部門工作機制,突出先行先試和社會共治。明確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統籌協調職責和各部門具體工作職責,理順工作機制。遵循知識產權發展規律,鼓勵自貿區、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等先行先試,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構建科學有效的知識產權治理體系。
《條例》鼓勵相關單位加強知識產權創造和儲備,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完善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機制,明確職務知識產權的產權激勵和獎勵制度,鼓勵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創新,推動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圍繞推動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措施進一步強化提升,打好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社會共治等“組合拳”,建立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企業自治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規定知識產權重點保護名錄和侵權預警機制,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加強對網絡、展會、電商、專業市場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的保護,支持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部門之間協同配合,為我省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制度保障。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推動知識產權工作中的職責,根據機構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對相關部門的服務和管理職責作了細化。
突出優化服務理念,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綜合運用財政、稅收、投資、產業、科技、人才等政策,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提供指導和服務;建立海外預警、信息公共服務、快速審查等制度,設計“盡職免責”條款,鼓勵推動在知識產權工作中大膽創新,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