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某叉車(寧波)有限公司銷售的托盤堆垛車(屬特種設備)時,發現銘牌標識上沒有“特種設備”相關字樣。經查,該公司于2021年5月從江蘇迪鼎機械有限公司進貨兩部托盤堆垛車,銘牌標有“特種設備代碼”等內容。該公司擅自將這兩部托盤堆垛車的原廠銘牌拆掉,并委托廣告店制作了新的銘牌,刪除了“特種設備”相關字樣及原制造公司名稱。至案發時,該公司已出售一臺,另一臺被執法人員查封。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1臺托盤堆垛車、處以14750元罰沒款的處罰。
寧波晚報通訊員張松高王傳浩
關鍵詞: 特種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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